必一体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必一体育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app 发布时间: 2024-05-07 1 次浏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莫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78元(含税)现金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09,470,588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26股股份后,2023年公司合计分配利润1,087,485,760.0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利润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对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和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化学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化学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万明先生主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且不在公司任职,上述共3人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并同意一并注销公司2022年使用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存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办理注销的股份共计26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9,470,588股变更为6,109,070,562股。
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2023年度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等相关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坏账准备,对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发生信用减值损失59,955.29万元,发生资产减值损失-1,232.79万元,共计58,722.50万元。
1.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陆公司”)应收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债权4,900.94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9.46万元。因业主涉及多起追偿纠纷案件,且国家开发银行以借款合同纠纷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其执行限制消费令,鉴于业主资金状况不佳,2022年至2023年仅回款81.06万元,公司认为相关款项回收存在风险,拟按预期损失率50%为基础对该债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50.47万元,其中本年计提2,301.01万元。
2.华陆公司应收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1,516.31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25万元。因业主涉及多起追偿纠纷案件,多次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且2023年被法院冻结股权1.05亿元,公司认为相关款项回收风险较大,拟按预期损失率70%为基础对该债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61.41万元,其中本年计提1,034.16万元。
3.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旗下中谷矿业电石等9个工程项目债权共计5,441.97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1,485.59万元。因业主经营状况持续恶化、资金链断裂,各项目现均处于停产或破产准备状态,虽经法院判决或调解仍长期未能收到工程款,公司认为相关款项回收风险较大,拟按预期损失率77%为基础对该债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175万元,其中本年计提2,689.41万元。
4.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公司”)四川北新达亿投资有限公司广汉北新冷链物流项目,该项目应收账款921.46万元、合同资产1,259.56万元,截至2022年末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64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5.83万元。2023年2月22日接到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发来的《通知书》,载明广汉市人民法院已备案登记四川北新达亿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预重整,七公司已于2023年4月提起诉讼,公司认为相关款项回收风险较大,拟按预期损失率80%为基础对该债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7.17万元,其中本年计提709.53万元;对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1,007.65万元,其中本年计提1,001.82万元。
2023年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8,722.50万元,致使利润总额减少58,722.5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业务种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涵盖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折合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预计拟占用的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1.5亿元人民币(含),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强化公司金融风险管理水平,缓释由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整体涉外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计划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折合不超过15元亿人民币(含),预计拟占用的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1.5亿元人民币(含),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后期拟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对外汇、利率的套期保值,以立足风险中性原则、缓释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
若在境内交易的情况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在境外交易的情况下,在经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涵盖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计划的议案》。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进行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缓释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存在一定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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