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
来源:必一体育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app 发布时间: 2024-05-11 1 次浏览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311,102.82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7,8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89,68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6%。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
污水处理上游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药剂、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运营;下游是污水处理末端市场,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处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续环节。
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行业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因而一个城市排水业务发展受制于该城市城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域。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作为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范围涉及工程建设、材料学、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业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随着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不断趋严,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及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经验成为了水处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才有机会获得优质的新项目。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22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638.97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626.89亿吨,污水处理率98.11%。截至2022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894座,污水处理能力21,606万吨/日。2022年全国县城污水排放量为114.93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111.41亿吨,污水处理率96.94%。截至2022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为1,801座,污水处理能力4,185万吨/日。
水处理业务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农污治理、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自主投资、BOT、TOT、PPP、BOO、OM模式运作,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公司投资运营28座污水处理设施(不含配套再生水厂)及3个村镇农污治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197.50万吨/日,已投运产能约为146.67万吨/日。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接收来自泵站或调节池收集的各类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设施进行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微生物新陈代谢及沉淀分离实现二级处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经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膜技术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终达标排放。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公司通过自建设施及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公司固废业务覆盖固废产业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采用自主投资、PPP模式运作。公司投资的渣土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收纳来自城市旧城改造中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其中,拆迁垃圾经分拣、破碎、筛分,形成再生骨料,替代天然砂石制成路面砖、砌块、无机料等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等经水洗、筛分后,回收再生砂替代天然砂用作细骨料,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投资的垃圾收转运项目、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通过对收纳的各类城市固体废物根据其特性有针对性地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方法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综合技术服务涉及智慧运营、环境监测等领域。公司整合国内、业内优势资源,组建科技型技术服务企业,培育轻资产发展引擎,对外输出环保设备系统集成和智慧水务系统技术服务;自主投资成立专业环境监测机构,为公司及其他检测需求企业提供“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噪声检测”六大领域检测服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409.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90%;实现利润总额15,648.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43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19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4%。2023年度报表营业收入持平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期后公司收到政府部门相关文件对公司洋里、祥坂污水处理厂历年污水处理费结算调整所导致,期后调整事项调减2023年度收入3,273.92万元、调减净利润2,518.46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1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7,311,102.82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7,8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89,680.2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36%。在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以及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显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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