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如何出口小龙虾?(海关答疑)

来源:必一体育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app    发布时间: 2024-06-30    1 次浏览

  您好。我们是一家小龙虾养殖企业,听说小龙虾出口市场前景良好,我们公司想要出口一批小龙虾,故想咨询:海关对出口小龙虾有什么要求?

  您好!鲜活小龙虾属于食用水生动物,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要求中国对向其输出水生动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的,海关总署对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在出口小龙虾前,企业需做好注册登记等工作。

  1.周边和场内卫生环境良好,无工业、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和水产品加工厂,场区布局合理,分区科学,有明确的标识;

  2.养殖用水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海关出具的有效水质监测或者检测报告;

  4.具有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养殖、包装、防疫、疫情报告、饲料和药物存放及使用、废弃物和废水处理、人员管理、引进水生动物等专项管理制度;

  2.养殖场养殖水面应当具备一定规模,一般水泥池养殖面积不少于20亩,土池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

  3.养殖场具有独立的引进水生动物的隔离池;各养殖池具有独立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养殖场的进水和排水渠道分设。

  企业可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或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

  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准予注册登记的,颁发《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并上报海关总署。

  出境养殖小龙虾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小龙虾出境7天前向注册登记养殖场所在地海关申报。注册登记养殖场应当保证其出境小龙虾符合进口国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并出具《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

  产地海关受理出口申报后,应当查验注册登记养殖场出具的《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根据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监控结果、日常监管记录、企业分类管理等情况,对出境养殖水生动物进行检验检疫。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予出口,并对不合格原因进行调查。

  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水生动物,不更换原包装异地出口的,经离境口岸海关现场查验,货证相符、封识完好的准予放行。需在离境口岸换水、加冰、充氧、接驳更换运输工具的,应当在离境口岸海关监督下,在海关指定的场所进行,并在加施封识后准予放行。

  出境养殖小龙虾外包装或者装载容器上应当标注出口企业全称、注册登记养殖场和中转场名称和注册登记编号、出境水生动物的品名、数(重)量、规格等内容。来自不同注册登记养殖场的水生动物,应当分开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