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宏惠金属科技有限

来源:必一体育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app    发布时间: 2024-01-20    1 次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宏惠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本项目是阳江市宏惠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扩建前项目总投资10000万,环保投资20万,由阳江市宏惠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厂房。占地面积为200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223平方米,建设厂房为3幢厂房和1幢研发楼。其中厂房1为1层高建筑,建筑面积为4620平方米;厂房2为1层高建筑,建筑面积为4026平方米;厂房3为1层高建筑,建筑面积为3168平方米;研发楼为6层高建筑,建筑面积为4409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能力为螺丝2万吨/年。

  由于业务发展及生产需要,本次扩建内容主要为在厂房1增加了一条酸洗磷化线套酸雾处理装置,其余生产工艺、设备情况均不改变。

  扩建项目用已建成的工业用房进行经营活动,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只需对厂房进行水电铺设,设备安装、调试后即可投入使用。因此,施工期污染主要集中在水电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环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安装时可能涉及到的少量焊接废气、施工机械噪声及设备废外包材。

  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焊接固定等操作时,注意加强通风;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避开夜间作业;设备废外包材通过分类收集,暂存到厂房出方设置的分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

  由于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不大,装修期较为短暂,随着施工期安装的结束,影响将得以消除。因此,只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在酸洗磷化线的酸洗工序通过安装槽侧面或置顶集气装置对酸雾进行收集,并设置槽边送风,保持较高的吸气速度,诱导酸雾向集气装置流动,集气装置的装置口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废气排放点,使其局限在较小空间内,尽可能减少吸气范围,以防止横向气流影响;集气装置的吸气方向应与污染气流运动方向一致,充分利用污染气流的初始动能;集气装置的装置口长度不应小于槽体长度,保证集气装置吸风均匀,抽风量为8000m3 /h,集气装置的收集效率约为95%。酸雾废气经收集后,引致厂房楼顶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去除率可达 90%,经处理后外排的酸雾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通过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期酸洗磷化线的酸雾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大部分均通过收集的管路输送到废气处理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但是仍然有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逸散在车间里经门缝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上酸洗后的水洗废水、表调后的水洗废水和磷化后水洗废水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酸洗后的水洗废水为0.13m3/d,废水排放量为0.0468m3/d;表调后水洗废水为0.13m3/d,废水排放量为0.0468m3/d;磷化后水洗废水为0.13m3/d,废水排放量为0.0468m3/d。生产线m³/a,经项目水洗工序采取 2 级/3 级逆流水洗,再经过“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用水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酸洗、磷化生产线%以上,剩余的废水集中收集后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量为32.832m³/a。酸洗磷化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石油类、总磷、SS等。

  碱液塔喷淋产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损耗,每年需补充20.8m3水量。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过吸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碱液喷淋塔有效容积为1t/h,喷淋用水为循环使用,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新鲜自来水,碱液喷淋塔每天损耗率约为1%,则补充水量为20.8m³/a。

  项目生产废水经3级逆流水洗处理后,再经过“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用水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酸洗、磷化生产线%以上,剩余的废水收集后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作危险废物处理。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时生产设备运作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这些声源是典型的点声源。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只需分析厂界达标情况。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生产厂房内,车间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厂区内种植灌木绿化带吸声。因此通过上述措施,可大大降低生产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扩建后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废槽液、废槽渣、废化学品包装、生产污水和污水处理淤泥等。

  项目槽液定期过滤后循环使用,一般每年清一次水槽,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预计废槽液产生量约为 3t/a,主要为废酸液及含磷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固废名录》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废液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区的专用桶内,定期交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

  磷化、皂化槽等需定期清理槽渣,槽渣量共约0.5吨/年。槽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表面处理废物,废渣属于HW17表面处理废物,编号代码为:336-064-17,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化学品有盐酸、磷化剂、皂化剂等,会有废包装桶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化学品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1t/a,属于《国家危险固废名录》中 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污水因无法排放至污水厂,故集中收集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6.504m³/a,属于《国家危险固废名录》中HW17表面处理废物,编号代码为:336-064-17。

  污泥是水处理过程中的副产物,属于危险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编号代码为:336-064-17。污泥体质约占处理水量的0.3%-0.5%,本项目质量约占0.3%,需处理的水量为101.4t,所以污泥约为:0.03t,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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