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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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线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163.00万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度末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共计人民币4,1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正常风险或低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对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项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65.87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信用损失准备34.18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23.46万元,应收账款计提信用损失准备3,408.23万元。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97.13万元,其中:存货计提6.62万元,合同资产计提-433.11万元,固定资产计提1,023.62万元。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163.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4,163.00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9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比例40%不得归属,其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106.8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综上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8万股。
经核查,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德高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高”)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884万元,净资产为7,46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79万元,净利润1,402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水海纳(宁夏)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环保”)与江苏德高于2023年5月31日成立合资公司南通海纳智慧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智慧”),其中,宁夏环保持有海纳智慧80%股权,江苏德高持有海纳智慧20%股权,江苏德高因此被公司认定为新增的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遵守公平、公允定价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由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所需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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