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一体育: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必一体育下载 作者:必一体育app    发布时间: 2024-08-10    1 次浏览

  2022年6月28日,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根据《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2015年1月,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投资500万元在咸丰县朝阳寺镇朝阳大道10号建设“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朝阳寺镇卫生院内西北部新建门诊综合楼(内设住院部)一栋,地块占地面积603.18 ㎡,总建筑面积1837.17㎡,建筑层数3层,内设收费室、药房、彩超室、胸片室、化验室、门诊、住院综合科、住院缓冲病房等,床位60张。配套建设医疗废水处理站、雨污管网、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2014年12月,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委托潜江市环境保护工程院编制完成《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月6日,咸丰县环境保护局以“咸环审[2015]2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

  本建设项目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2015年8月投入试运行,并在2022年5月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站。目前项目运行稳定,各类环保措施均已落实,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488万元,环保投资概算1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5%。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2%。

  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院区辐射项目。

  对比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建设内容有变动,但未涉及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环境影响减少。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2)实际建设: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原有医疗废物焚烧炉已拆除,无焚烧烟气排放。

  (3)变动分析: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专业处置,无需改建并已拆除原有医疗废物焚烧炉,减少废气排放源,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更。

  (3)变动分析: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发生变化,实际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较环评工艺具有技术先进适用、工艺措施针对性强、系统可靠稳定、运行易开易停等优点,满足卫生院水质波动较大、水量不稳的进水要求,同时可以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经分析属于优化变更。

  (1)环评及批复内容:门诊综合楼地块占地面积603.18㎡,总建筑面积3067.65㎡,建筑层数5层。

  (2)实际建设:门诊综合楼地块占地面积603.18㎡,总建筑面积1837.17㎡,建筑层数3层。

  (3)变动分析:门诊综合楼占地面积不变,建筑层数有5层变更为3层,建筑面积减少。通过将公共卫生科等科室转移至办公综合楼,满足医院运营需求。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院内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气浮机+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咸丰县朝阳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终排唐崖河。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是伴随着微生物等新陈代谢而产生的。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集镇污水管网。另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整套密闭设备,南侧空旷,周边种植绿化,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卫生院南北两侧门口均设置停车场和交通警示牌,减少汽车尾气影响。

  项目的噪声主要是水泵机房、空调机、汽车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设备特点采取了基础固振、减震隔声、交通警示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项目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分类存放,其中医疗废物委托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恩施远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垃圾填埋场单独填埋。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委托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验收监测期间,卫生院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的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和咸丰县朝阳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验收范围不涉及院区辐射项目。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咸丰县朝阳寺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工程及门诊住院综合楼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